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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變賣更正公告[標案案號]106058[財物名稱]標售報廢財產、物品一批

 財物變賣更正公告  


[機關名稱] 臺南市佳里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5.61   
[機關地址] 722臺南市佳里區忠孝路5號 

[標案案號] 106058   

[公告次數] 1  

[是否刊登公報] 是   

[公告日期] 106/07/31  

[財物名稱] 標售報廢財產、物品一批   

[聯絡人] 黃小姐

[電子郵件信箱] janehuang@mail.tainan.gov.tw   

[聯絡電話] (06) 7222127分機 239   

[截止投標] 106/08/22 09:30     

[開標時間] 106/08/22 10:30     

[開標地點] 佳里區公所三樓簡報室  

[投標資格摘要] 凡經政府登記立案舊貨買賣商或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廢棄物回收商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標者:辦公時間內至本所服務台免費索取。

2.網路領標者:請自佳里區公所資訊網-招標資訊下載(http://www.tainan.gov.tw/jiali722)。

3.郵購領標者:註明採購名稱並附大型限時掛號回郵80元信封(信封上應自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郵寄佳里區公所收發室,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延誤投標時效,本所概不負責。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索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限時掛號郵寄(臺南市佳里區公所)或專人送達本所收發室  

[保證金額度] 免收  

[變賣標的所在地] 佳里區公所  

[現場查看時間] 投標截止前之辦公時間 (08:00至12:00、13:30至17:30) 洽本所安排查看(電話:06-7222127分機239黃小姐),其餘時間恕不辦理。倘不看殘體者,決標後不得異議。

[底價金額] 11,440   

[附加說明] 

1.本案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第1項第1款及「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相關規定辦理。

2.出售之廢品以現場為準,廢品之提領載運事宜概由得標人自行負責,並應於得標日起10日內辦理繳款,並於交付標的物之日起15日內將廢品全數清運完畢。(得標廠商於報廢品領迄後,無殘值報廢品,得標者應免費清運處理)

3.本案採總價決標,以高於底價之最高標為得標者。

4.本所對於本次廢品變賣標的物不負民法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若內含零件數量缺少,足使其價值、效用或品質有欠缺者,亦同,得標廠商均不得主張本所應負瑕疵擔保責任。

5.得標廠商應依環保相關法規處理本批廢品。
6.得標廠商於拆卸、搬運設備時應事先作好防範措施,並依照相關法令辦理,如有公(工)安意外發生時,由得標廠商負相關法律責任,本所或第三人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7.本批廢品經售出後,日後若有影響環保、公害或觸犯現行法律規章等情事發生,概由得標者負相關法律責任。
8.若因故如颱風等災變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個工作天同一時間截止投標暨開標。
9.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站:臺南市郵政第12號信箱,電話:06-2988888,住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208號。
10.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11.受理疑義、異議單位:臺南市佳里區公所行政課電話:06-7222127分機239,傳真:06-7211152,住址:臺南市佳里區忠孝路5號。
12.餘詳如投標須知及其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