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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第六類保險對象

承辦單位:社會課(健保)
★諮詢電話:(06)7222127轉183

 

★投保身分

(一)主保人

1.榮民及榮民遺眷之家戶代表

2.不屬於前面(1-5類)所列各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之其他家戶戶長或代表。

 

(二) 眷屬

1. 無職業之配偶。

2. 無職業之直系血親尊親屬(父母、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等)。

3. 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卑親屬未成年且無職業,或成年無謀生能力,或仍在學就讀且無職業者(子女、

  孫子女及外孫子女)

 

★申請應備文件:

1.主保人身分證、印章。

2.眷屬(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3.代辦人身分證、印章。

 

其他文件【居留證、榮民證或榮民遺眷家戶代表證、身心障礙證明、退伍令、畢業證書、在監或出監證明、前單位轉出證明或新投保單位加保證明、除籍或設籍資料、失蹤證明、死亡證明或除戶戶籍謄本、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

 

※備註:需檢附新投保單位加保證明或前單位轉出證明者,如無法出具,則須填寫轉入、(出)單位的投保單位名稱及加保、(轉出)日期。

※備註:滿18歲以上之眷屬,請檢附學生證或身心障礙證明;退伍或畢業未滿一年者請檢附退伍令、畢業證書。

※備註:港、澳、大陸地區或外籍人士,應帶居留證明文件。

 

★受理方式:由承辦人員直接受理,或下載健保快易通APP透過「健保櫃檯」辦理。

 

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諮詢電話:(06)2245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