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民政及人文課:協助公告108年度第2批地籍清理代為標售之土地價金已存入地籍清理土地權利金保管款專戶公告及土地清冊。

請土地權利人於存入日10年內,依公告規定事項填具申請書向臺南市政府地政局領取保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