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受理申請期間:自民國109年3月30日至109年4月29日止。受理申請地點:南市政府地政局地籍科。(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9樓)申請資格、應備文件請詳見公告說明
(書面)受理申請期間:自民國109年3月30日至109年4月29日止。
受理申請地點:南市政府地政局地籍科。(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9樓)
申請資格、應備文件請詳見公告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