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會共辦理2場次,簡要資訊如下: (一)南部場: 1、時間:113年11月5日(星期二)下午2時整。 2、地點:高雄市鳳山行政中心後棟1樓多媒體視聽會議室(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 (二)北部場: 1、時間:113年11月12日(星期二)下午2時整。 2、地點:桃園市平鎮區農會3樓會議室(桃園市平鎮區南東路2號)。
主旨:檢送本市113年6月份停車費及公司行號負責人專案催繳停車費逾期未繳之催繳通知單公示送達公告暨郵寄無法送達清冊各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5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3項、臺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及管理自治條例第10條暨行政程序法第78條、80條、81條、82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