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第11條第1項規定,因家庭因素申請服替代役情形其中之一為役男家屬患有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持有證明文件者。健保署時常接獲民眾臨櫃申請補發重大傷病核定通知書以供役男申請服替代役之用。
爰此健保署於「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健康存摺」APP新增下載之重大傷病核定通知書功能,下載之文件與民眾親洽健保署申請補發內容及效力均相同,操作流程及範本如附件。
民眾如有健保相關疑問,可洽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諮詢專線0800-030-598或4128-678(不須加區域碼);手機請撥02-4128-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