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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及人文課:申請墳墓起掘注意事項

權責單位

民政及人文課

應備文件

1. 起掘日期

2. 地籍謄本(私人土地)

3. 除戶謄本(需連出申請人與亡者關係)

4. 身分證(申請人)

5. 印章(申請人)

6. 墓碑及墳墓群全貌照(加入殯葬line社群)

7. 如無墓碑、墓碑名不清楚無法辨識及除戶謄本與墓碑名不同,均需公告3個月(需有祭拜事實)

8. 可預約時間辦理

法令依據

1.臺南市公立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辦法

2.臺南市公立殯葬設施使用收費標準

3.臺南市公立公墓管理注意事項

4.殯葬管理條例

5.殯葬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作業注意事項

1. 每份證明書需繳交規費 100 元,遺失補發減半收費

2. 公墓墳墓起掘後請回填,並將照片回傳群組

諮詢專線

櫃檯諮詢電話分機7222127*118

承辦人電話分機7222127*121

客訴專線7222127*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