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期間:自民國110年2月28日至110年3月31日止。 請異議人於公告期間提出書面意見。
後備軍人及補充兵「111年緩召第4、5款」自110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暨「儘後召集第4款」自110年4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符合申請人員請至各區公所申請辦理。
一、本局於佳里區已培訓6位導覽解說志工,導覽景點為蕭壠社北頭洋飛番區,導覽解說志工得支援活動導覽解說,提升觀光旅遊人潮。 二、有需要申請導覽解說志工惠請洽詢本局旅遊服務科,連絡電話06-2991111分機1179鄭琪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