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對象
受災營業場所補助適用依法完成工廠登記之製造業、納管及特定工廠,以及依法辦理公司、商業或稅籍登記之商業,並經主管機關認定因豪大雨造成營業場所淹水受損者。
補助標準與金額
淹水 50 公分以上:每戶補助 3 萬 5,000 元。
淹水 15 公分以上未達 50 公分:每戶補助 1 萬元慰助金。
家電淹水加碼補助:淹水達 30 公分以上者每戶補助 1 萬元;15 公分以上、未滿 30 公分者補助 3,000 元。
申請資訊
受理期限:即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
申請地點:受災所在地之區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