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2豪雨造成本市多處行政區嚴重災情,為降低民眾財損壓力,本府擬針對有效車籍之汽、機車所有人,因淹水受損車輛後續維修費用(含車輛報廢)提供慰助金。
受理時間:自即日起至9月30日17時止。
受理單位:民眾可向車輛泡水受損發生地區公所
受理文件:填寫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申辦(提供書面或線上雙軌申請)。
1.車輛在0822豪雨期間造成泡水車遭受毀損,請先拍下佐證照片。
2.保留車輛維修、報廢、轉賣的發票收據證明文件。
3.攜帶:行車執照影本、存摺影本、佐證照片、發票收據證明文件。
慰助金額:車輛泡水受損之價值或維修費用,機車(含掛牌微型電動二輪車)新臺幣2,000元,汽車(含大型重機)新臺幣15,000元。
倘汽、機車修理或減損金額,不及慰助額度,將以實際修理或減損金額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