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期間: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為止,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資格:
★住屋因水災淹水達救助標準且有居住事實之現住戶,以一門牌為一戶計算。
★所稱住屋以#臥室、客廳、飯廳及連棟之廚廁、浴室為限。
🔺應備文件:
★淹水救助災害救助申請表(簡式)(請印雙面)
★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蓋私章)
★最近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請蓋私章)
★2~3張能顯示住屋內淹水高度或水痕高度的照片
★匯入補助款的存摺封面影本
★委託書(非戶長申請時須檢附)
★實際居住證明(租賃契約影本(請蓋私章)或里長證明)
🔺務必先針對屋內積水最深的區域‼️拍照存證‼️,以利後續申請。
🔺補助金額說明:
★室內淹水50公分以上者,市府救助金1.5萬元,加上中央加發每戶2萬元,每戶共計3.5萬元。
★室內淹水15公分以上未達50公分者,市府發放每戶1萬元慰助金。
🔺住戶家電補助:
★室內淹水30公分以上者,每戶補助1萬元。
★室內淹水15公分以上未達30公分者,每戶補助3,000元。
★依淹水救助審查結果逕為審認,無須檢附家電購買或修繕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