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農業及建設課:「本區受理申請胡(芝)麻113年9月下旬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本次現金救助作物為胡(芝)麻,申報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該救助項目之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受理期間自113年10月9日起至113年10月18日止(假日8時至16時亦有受理),請攜帶相關證件如身分證、印章、存摺、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簿謄本等)、轉作申報紅單等,至本所農業及建設課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