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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疫情下的廟宇活動

  • 發表人:謝小姐
  • 發表時間:110-05-25 17:03

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規定,因應COVID-19第三級警戒的其中一項規定為:禁止室內5人、室外10人之聚會活動。
但文化路的佛天宮昨天(5/24)傍晚用廣播宣布5/27 15:30有祭拜活動,歡迎大家共襄盛舉。雖然有強調一定要配戴口罩,但在第三級疫情警戒下,上級單位應當下令禁止相關活動,避免群聚。
希望能發函強制所有廟宇停止類似活動,並且加強取締,謝謝。

  • 回覆「疫情下的廟宇活動」案
    • 回覆者:黃亞晴
    • 回覆時間:110/5/28 上午 08:40:58

    臺端您好:
    有關您於2021年05月25日於本所首長信箱詢問之事項,經本所民政及人文課處理;茲將處理結果敬覆如下:
    臺端反應佛天宮辦理賞兵祭拜違反三級防疫規定一事,本所事前已向廟方勸導祭拜儀式僅能廟方人員自行進行(戴口罩、手部消毒),不能開放信眾參與,造成群聚10人以上。現將要求祭典結束後須讓信眾分流領回供品,不得廣播,並要求廟公確實消毒所有祭祀器材,如未遵規定本所必轉知警方及衛生單位開立罰單。
    感謝您的關心及不吝建言,至表謝忱。
    倘 台端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所民政及人文課王小姐聯繫,電話7222127轉215,本所將會詳細為您說明。「煩請您撥冗填報滿意度問卷:https://jiali722.tainan.gov.tw/Questionnaire_Content.aspx?n=7189&ss=944BA0834C05E956&sms=13840,提供本所寶貴意見,作為施政參考,謝謝!」
    敬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臺南市佳里區公所區長朱雅宏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