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有關信義國小周末多有親子或外籍移工至操場運動、踢球,但部分運動人士會佇足在操場周邊吸菸,嚴重影響運動中的人及孩童,被迫吸入二手煙的環境中,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8條第一款「各級學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居家式托育服務場所及其他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之場所全面禁止吸菸」,於上述場所吸菸者,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處場所負責人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雖提倡無圍牆校園政策,吸引許多民眾至信義國小運動、使用公共空間,校園每個角落都是公共空間,禁菸更是重視公眾權益。
尤其菸害防治法正式上路,建議該校對於入校訪客確實宣導禁菸規範,所有出入口標示全校禁菸,學校於各校門、人車出入口、無圍牆之邊界等處,設置明顯全校禁菸標示(因有許多外籍移工,建議有外語翻譯);另校方更應積極加強校園安全巡邏稽查,取締校外人士違規之吸菸行為,主動巡查吸菸熱點,包括依違規熱點、時段調整巡查時間、路線、建立檢舉管道及研議運用監視廣播系統等,以保護學生及為了健康而運動的人士遠離菸品對健康造成的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