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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佳里區信義國小校外人士在校園吸菸問題

  • 發表人:一般民眾
  • 發表時間:112-03-24 10:46

您好:
有關信義國小周末多有親子或外籍移工至操場運動、踢球,但部分運動人士會佇足在操場周邊吸菸,嚴重影響運動中的人及孩童,被迫吸入二手煙的環境中,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8條第一款「各級學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居家式托育服務場所及其他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之場所全面禁止吸菸」,於上述場所吸菸者,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處場所負責人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雖提倡無圍牆校園政策,吸引許多民眾至信義國小運動、使用公共空間,校園每個角落都是公共空間,禁菸更是重視公眾權益。
尤其菸害防治法正式上路,建議該校對於入校訪客確實宣導禁菸規範,所有出入口標示全校禁菸,學校於各校門、人車出入口、無圍牆之邊界等處,設置明顯全校禁菸標示(因有許多外籍移工,建議有外語翻譯);另校方更應積極加強校園安全巡邏稽查,取締校外人士違規之吸菸行為,主動巡查吸菸熱點,包括依違規熱點、時段調整巡查時間、路線、建立檢舉管道及研議運用監視廣播系統等,以保護學生及為了健康而運動的人士遠離菸品對健康造成的危害 。

  • 回覆「佳里區信義國小校外人士在校園吸菸問題」案
    • 回覆者:黃亞晴
    • 回覆時間:112/3/24 下午 05:10:13

    臺端您好:
    有關您於112年3月24日於本所留言板詢問之事項,經本所民政及人文課派員處理,茲將處理結果敬覆如下:
    本所已於112年3月24日所民文字第1120221781號函請信義國小卓處。
    感謝您的關心及不吝建言,至表謝忱。倘臺端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所民政及人文課陳先生連絡,電話7222127轉129,本所將會詳細為您說明。「煩請您撥冗填報滿意度問卷https://jiali722.tainan.gov.tw/Questionnaire_Content.aspx?n=7189&ss=968041B9A5ADC1E9&sms=13840,提供本所寶貴意見,作為施政參考,謝謝!」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臺南市佳里區公所區長朱雅宏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