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端您好:
有關您於2023年3年27日於本所首長信箱詢問之事項,經本所民政及人文課派員處理,茲將處理結果敬覆如下:
臺端反映之問題,本所已派員先行清理。另依據臺南市市區道路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5款,由環境保護局負責市區道路、溝渠(不含本市都市計畫區外市道側溝)、人行道、橋樑、地下道與天橋之清潔維護及廢棄物清理。
感謝您的關心及不吝建言,至表謝忱。倘臺端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所民政及人文課陳先生電話7222127轉129,本所將會詳細為您說明。「煩請您撥冗填報滿意度問卷https://jiali722.tainan.gov.tw/Questionnaire_Content.aspx?n=7189&ss=968041B9A5ADC1E9&sms=13840,提供本所寶貴意見,作為施政參考,謝謝!」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臺南市佳里區公所區長朱雅宏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