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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辦理休耕

  • 發表人:林小姐
  • 發表時間:107-01-16 22:38

文章內容不公開

  • Re:辦理休耕
    • 回覆者:
    • 回覆時間:

    臺端您好:
    有關您於2018年01月16日於本所留言板詢問之事項,經本所農業及建設課處理;茲將處理結果敬覆如下:
    本區受理107年「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農地計畫」申報期限自本(107)年1月2日至2月2日止,其注意事項如下:請台端依申報期限辦理申報,逾期恕不受理。
    一、受理申報資格:以83至92年為基期年,在基期年10年中任何1年當期作種稻(採認稻作航測分布圖或向執行單位申報種稻有案資料)或種植保價收購雜糧(採認83年至85年農會申報有案資料)或契約蔗作(採認台糖公司提供之82/83至92/93年期契作資料)或以83至85年參加「稻米生產及稻田轉作計畫」之農田(採認83年至85年稻田轉作補貼清冊)為辦理對象。申領稻作直接給付土地須符合公糧稻穀繳售資格,且102~104年任一年度當期作申報種稻(含曾參加小地主大專業農),或參加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經營主體契作收購有案,且確實種稻者,惟種植再生稻者不得辦理。
    二、申報及補申報日期:第1期作自本〈107〉年1月2日起至2月2日止,可同時申辦兩個期作,第二期作補(變更)申報自6月15日至7月16日止(屆時另訂時間表)。
    三、應攜帶之證件或資料:申報人戶口名簿或身分證正本、印章、土地所有權狀正本或最近3個月內土地登記簿謄本、申報農民農會或其他金融機構活期儲蓄存款簿。
    四、 請申報人依規定攜帶相關文件依限至戶籍所在地申報。
    倘臺端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所農業及建設課郭課員聯繫,電話06-7222127轉237,本所將會詳細為您說明。「煩請您撥冗填報滿意度問卷:http://web.tainan.gov.tw/jiali722/survey.asp?qid={88D23BAE-0E84-4EE8-A67F-4C81A56DFAE0}&nsub=G0A100,提供本所寶貴意見,作為施政參考,謝謝!」
    敬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臺南市佳里區區長葉誌明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