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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變賣公告[標案案號]107026[財物名稱]標售報廢公務汽車1輛

 財物變賣公告


[機關名稱]臺南市佳里區公所

[機關代碼]3.95.61  

[機關地址]722臺南市佳里區忠孝路5號  

[標案案號]107026 

[公告次數]1  

[是否刊登公報]是  

[公告日期]107/04/09 

[財物名稱]標售報廢公務汽車1輛 

[聯絡人]黃嘉貞  

[電子郵件信箱]janehuang@mail.tainan.gov.tw 

[聯絡電話](06)7222127 分機239 

[截止投標]107/05/08 09:30  

[開標時間]107/05/08 14:30  

[開標地點]佳里區公所三樓簡報室 

[投標資格摘要]廢車船解體及廢鋼鐵五金處理業、廢棄物清除業、廢棄物處理業、廢棄物資源回收業、廢棄物清理業、汽機車拖吊業等營業項目與本案標的相關者,且領有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核准登記為認證補貼之資源回收機構。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標者:辦公時間內至本所服務台免費索取。

2.網路領標者:請自佳里區公所資訊網-招標資訊下載(http://www.tainan.gov.tw/jiali722)。

3.郵購領標者:註明採購名稱並附大型限時掛號回郵80元信封(信封上應自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郵寄佳里區公所收發室,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延誤投標時效,本所概不負責。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索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限時掛號郵寄(臺南市佳里區公所)或專人送達本所收發室。 

[保證金額度]新台幣壹仟元整。 

[變賣標的所在地]佳里區公所。 

[現場查看時間]投標截止前之辦公時間 (08:00至12:00、13:30至17:30) 洽本所安排查看(電話:06-7222127分機239黃小姐),其餘時間恕不辦理。倘不看殘體者,決標後不得異議。 

[底價金額]6,000 

[附加說明]

1.本案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第1項第1款及「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相關規定辦理。

2.出售之廢品以現場為準,廢品之提領載運事宜概由得標人自行負責,並應於得標日起10日內辦理繳款,並於交付標的物之日起15日內將廢品全數清運完畢。(得標廠商於報廢品領迄後,無殘值報廢品,得標者應免費清運處理)

3.本案採總價決標,以高於底價之最高標為得標者。

4.本所對於本次廢品變賣標的物不負民法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若內含零件數量缺少,足使其價值、效用或品質有欠缺者,亦同,得標廠商均不得主張本所應負瑕疵擔保責任。 

5.得標廠商應依環保相關法規處理本批廢品。

6.得標廠商於拆卸、搬運設備時應事先作好防範措施,並依照相關法令辦理,如有公(工)安意外發生時,由得標廠商負相關法律責任,本所或第三人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7.本批廢品經售出後,日後若有影響環保、公害或觸犯現行法律規章等情事發生,概由得標者負相關法律責任

8.若因故如颱風等災變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個工作天同一時間截止投標暨開標。

9.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站:臺南市郵政第12號信箱,電話:06-2988888,住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208號。

10.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11.受理疑義、異議單位:臺南市佳里區公所行政課電話:06-7222127分機239,傳真:06-7211152,住址:臺南市佳里區忠孝路5號。

12.得標廠商於車輛回收後,須開具「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予本機關,以確保廢車體已妥善回收處理。

13.餘詳如投標須知及其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