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呼應行政院建構完整之長期照顧體系及推動創新利民措施, 且有效運用替代役人力從事公益服務,發揮「愛心」、「服務」、「責任」、「紀律」四大服勤理念,提供服役受傷人員生活協助,使其感受社會溫暖,並使家屬得以喘息,促進社會更臻溫馨和諧。
一、服務人力:以下列第(一)款為主,其餘各款為輔。
(一) 內政部役政署公共行政役(含家庭因素)役男。
(二)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社會役役男。
(三) 內政部社會司社會役役男。
(四) 行政院衛生署醫療役役男。
(五) 教育部教育服務役役男。
(六) 內政部消防署消防役役男。
二、服務對象:
(一)服役受傷,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審查認可需照顧者。
(二)因公受傷列管有案者列為優先服務對象。
三、服務項目:由家屬或其委託照顧者提供申請,提供下列服務事項。
(一)協助就醫:協助陪同就醫(含復健及心理諮商等)、協助督促服藥。
(二)協助家務:代購膳食、居家環境改善(以案主基本生活範圍為主)、協助個人清潔、陪同購物。
(三)文書(資訊)服務:協助案主申辦福利事項、運用資訊科技。
(四)陪伴關懷:電話慰問、到府訪視、紓解情緒、代讀書報、陪同聊天、陪同案主散步。
(五)陪同參觀藝文、宗教及資訊展等活動、陪同用餐。
(六)陪同公益服務。
(七)聯誼服務:陪同傷殘人員及其家屬參與聯誼活動。
(八)其他有助益之特定服務事項。
四、服務時間:
(一)每一案主申請時段以星期一至星期五(國定例假日除外)役男服勤時間內於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為原則。
(二)役男依規定於服勤單位簽到及簽退,並按時登錄生活協助日誌表。
如符合上述條件需協助者可向區公所或向役政署權益組洽詢(電話049-2394376),更詳細資訊請至內政部役政署 傷殘安養人員照顧服務網。
網址:http://5680.nc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