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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及建設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公告「國產有機質肥料補助原則」及「國產有機質肥料品牌推薦作業規範」修正規定。

一、國產有機質肥料補助原則修正重點如下:
(一)為簡化補助作業流程及應用補助作業資訊化功能,前一年補助有案者得直接列為當年度補助對象,得免再提出申請。(修正第4點第3款)
(二)為減輕鄉鎮輔導單位查驗人力,個別農民申請補助面積一公頃以下者,得免辦理查驗,由受補助者檢附出貨三聯單及相關憑證資料送鄉鎮輔導單位核銷。(修正第4點第4款)
(三)本計畫目的係獎勵施用國產有機質肥料改善農田地力,補助對象修正為以從事農作物栽培者。(修正第6點第4款)
二、國產有機質肥料品牌推薦作業規範修正重點如下:
(一)申請品牌推薦適用肥料品目之適用範圍,應符合「肥料種類品目及規格」規定,爰刪除相關規範文字。(修正第3點第1款)
(二)為協助解決廚餘去化問題,修正申請推薦肥料其製程添加相關原料之規範。(修正第3點第3款)
(三)為宣導農民瞭解國產有機質肥料補助政策,新申請推薦品牌之肥料袋標示須加印「農糧署國產有機質肥料計畫推薦補助」字樣。(修正第4點第3款)
(四)旨揭修正之補助原則及作業規範,請上農糧署網站首頁/農糧業務/土壤肥料專區項下下載參閱。)首頁/農糧業務/土壤肥料專區項下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