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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及人文課:文化部私有老建築保存再生計畫

一、文化部為引入民間自發性文化治理力量,保存具有歷史、文化、藝術價值之私有老建築,以時間換取新思維,保留未來文化資產機會,營造社會重拾老建築及其技藝價值,提升國人文化保存意識,復以保存城鄉特色發展紋理,由臺南市文化局規劃代辦「文化部私有老建築保存再生計畫」之申請補助作業手冊,供民眾了解本計畫之方案。

二、臺南市政府文化局代辦文化部補助計畫自5月起,每個單數月(5、7、9、11月)的15日為分批收件截止日,11月15日為本市最後收件日期,原則上明年度將不再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