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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及人文課:本市新營區後鎮段2101、2102、2041-1等地號無主墳墓遷葬申請自公告日起延長至108年8月31日

家屬應自行擇定墳墓起掘日期,最遲於起掘前3日通知本市殯葬管理所派員到場照相,認領人並應在場配合墳墓起掘作業進行。

其他遷葬程序詳見公告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