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08年度農業發展基金項下之造林貸款利率為1.04%,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7年3月30日修正之「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5年3月18日修正之「造林貸款要點」規定,就轄內民眾從事造林需融資者,據以受理申請土地勘查及協助完成土地現勘事宜後,輔導民眾向當地貸款經辦機構申請貸款。
二、有關造林貸款要點資訊,可逕洽農業金融局網頁(網址:https://www.boaf.gov.tw/)/專案農貸常用規定/農業發展基金貸款/造林貸款下載相關資料。
三、如民眾遇有申貸困難者,惠請洽各地區貸款經辦機構(輔導辦公室)協助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