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選舉廣宣

適逢113年1月13日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為配合辦理政治獻金法宣導:「個人對同一位(組)候選人捐贈政治獻金,不能超過10萬元;對不同位(組)候選人捐贈,合計不能超過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