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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及人文課:立法院三讀通過宗教團體不動產審認申請期限延長2年

立法院於今(113)年7月15日三讀通過「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5條條文修正草案,將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申請期限延長2年至115年6月9日截止,並呼籲宗教團體務必把握延長2年的申請期限,以保障自身權益。

內政部表示,延長申請期限為宗教團體爭取更多時間,有助於釐清並解決複雜的不動產權屬問題。過去2年期間,內政部透過多次放寬文件審查的採認原則、降低申請門檻、辦理說明會、為地方政府爭取獎(補)助經費等措施,積極協助宗教團體申請及辦理不動產權屬審認作業。

內政部提醒,尚未申請的宗教團體,把握申請期限,積極於未來2年內向所在地的民政主管機關辦理不動產權屬審認,以保障自身權益,如有疑問,請逕洽地方政府諮詢窗口(可查詢本網站–宗教行政窗口–行政體制–各地方政府諮詢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