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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南市政府交通局112年至113年停放於本市公有停車收費處所欠費之繳費通知單公示送達公告暨應受送達人清冊共1頁

主旨:檢送112年至113年停放於本市公有停車收費處所欠費之繳費通知單公示送達公告暨應受送達人清冊共1頁,請查照。

說明: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3項、臺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及管理自治條例第10條暨行政程序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