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訂於113年月日(星期四)13時30分至14時實施"113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7號)演習"「有預警、分區」,實施30分鐘警報傳遞與發放、疏散避難、交通及其他必要管制等實作演練。演習期間實施車輛、行人管制及緊閉門窗(簾),聽聞防空警報、手機告警訊息,須接受警察及民防人員實施防空疏散避難;違反管制命令,依民防法第25條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緩。#佳里區公所關心您
臺南市訂於113年月日(星期四)13時30分至14時實施"113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7號)演習"
「有預警、分區」,實施30分鐘警報傳遞與發放、疏散避難、交通及其他必要管制等實作演練。
演習期間實施車輛、行人管制及緊閉門窗(簾),聽聞防空警報、手機告警訊息,須接受警察及民防人員實施防空疏散避難;違反管制命令,依民防法第25條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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