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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108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2號)演習

本市108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2號)演習訂於108年05月28日(星期二)下午1時30分至2時實施。
公告事項:
一、防空演習實施時,演習地區內之各級政府機關、部隊、學校、團體、公司行號、商家、廠(場)站及民眾,均應配合防空演習,實施疏散避難與交通、燈火、音樂、門窗及其他必要之管制。

二、違反者,依民防法第25條第2款規定,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