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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課:「凱米颱風房屋淹水補助申請」

凱米颱風房屋淹水補助申請

受理期間:即日起至113年8月16日為止,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單位:06-7222127,洽居住所在地各里里幹事。

本所亦設置單一窗口(大門入口處右側),指派專員受理案件。

單一窗口受理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00~中午12:00;下午1:30~下午 5:30);星期六(上午8:00~下午16:00,中午不休息),星期日不受理。

應備文件

1.淹水救助申請表暨勘查表(如下圖及連結,請印雙面)

2.戶口名簿影本(請蓋私章)或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3.  2~3張能顯示住屋內淹水高度或水痕高度的照片

4.匯入補助款的存摺封面影本

未設籍或非戶長者:除上述資料外,請另檢附委託書,及實際居住證明(如租賃契約影本(請蓋私章)或里長證明)

務必先針對屋內積水最深的區域拍照存證,以利後續申請

如何拍照存證

1.請拍攝住戶拿著硬直尺,從室內地板量起,並清楚指認淹水高度的相片2~3張,須看得出尺上刻度

2.請拍攝標示有門牌號碼的相片1張

補助金額說明

1.淹水50公分以上住戶,台南市府加碼至1.5萬元,加上中央加發每戶2萬元,共計每戶慰助金3.5萬元。

若具有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中央再加發1萬元,共計4.5萬元。

2.淹水20公分以上未達50公分的住戶,市府加碼提供每戶5千元的慰助金

若為低收或中低收入戶,除了市府加碼補助的5千元,另有中央加發1萬元,共計1.5萬元。

3.淹水未達20公分,低收及中低收入戶,中央補助1萬元。